关于广安区2014年财政决算审查意见的报告
广安市广安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2015年9月11日)
区人大常委会:
按照《监督法》关于预算执行及决算审查的规定,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对区政府提交的2014年全区财政决算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初步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全区财政决算情况
全区公共财政平衡情况: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5692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02385万元,加地方政府债券收入5500万元,加上年结余资金732万元,收入总计为254308万元;减公共预算支出250992万元,减上解支出303万元,减调出资金256万元,减债券还本支出1684万元,收支品迭,2014年底滚存结余1073万元,减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结余资金714万元,公共财政收支滚存净结余359万元。
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6711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7589万元,加上年结余1782万元,加调入地方水利建设基金256万元,减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1008万元,减上解上级支出3502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1828万元。
二、初步审查意见
2014年,区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积极应对宏观经济下行、结构性减税等因素影响,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和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批准预算的决议,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精心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从决算报告来看,全区决算总体情况比较好,财经工委建议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广安市广安区201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财经工委认为,2014年的决算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一是财政持续增收后劲不足,收支平衡困难;二是税收征管的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三是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亟待提高;四是个别部门、乡镇财经纪律执行力度有待加强。区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充分研究各级财政政策及精准扶贫政策,努力争取中、省、市支持,同时,要认真贯彻实施预算法,不断深化预算体制改革,着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加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努力促进财政稳健运行。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