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5年9月11日广安市广安区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广安市广安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视察组关于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
会议认为,区人民法院主动适应社会信息化的新形势,坚持走科技强院道路,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想方设法加大科技投入,改善硬件设施,完善软件管理系统,确保了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了“审判流程网络化、庭审活动数字化、卷宗管理信息化、司法信息公开化”,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能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会议指出,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虽然取得了令人可喜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如队伍整体信息化素质不高,技术力量短缺,专项资金存在缺口,信息化技术统筹应用不够等。为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增强信息技术在法院工作中的综合应用,实现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特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
区人民法院要加强组织领导,把信息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做到院长负总责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院领导配合抓。以职能部门为主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合作。要统一思想认识,主动适应信息网络化发展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协调管理,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
二、加强信息化知识培训
针对法院信息化的使用者,即法官、书记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着力培养他们对信息化的思想认同和提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对法院信息化的维护者,即专业技术人员,要结合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和应用的特点,着重提升其技术管理水平。还要注重培养既懂法律、又懂网络技术和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拓宽人才引进渠道,保证信息技术人才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有发展,逐步形成一支高素质的管理和技术队伍。
三、积极争取资金支持
信息化建设是法院物质装备建设之一,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在网络系统建成后,对网络的维护以及易耗品等的开支,都需要强有力的资金做后盾。区法院要积极争取上级法院政法专项资金,每年对信息化建设进行投入和改造。区财政要给予经费上的支持,保障区法院信息化建设健康有序进行。
四、重视信息安全和技术沟通
要注重网络安全建设,在网络安全防护方面加大技术设备的投入,增加网关、防火墙等技术设备及网络监控的软硬件设备,保障网络安全。法院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数据的重要性,要重视数据备份和恢复的规划建设,确保数据安全。在系统维护和管理中,要注重相关问题收集,加强与软件开发公司和上级法院的沟通,促进软件开发的修补完善。
依照《监督法》、《四川省〈监督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区人民法院要认真研究处理审议意见,并在10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研究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