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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表时间:2016/2/5 11:27:50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佚名 点击/评论:1328
广安市广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2月1日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广安市广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李志春检察长所作的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