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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广安区“十三五”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综合示范区建设规划的决议
发表时间:2015/7/30 16:47:23 来源:区人大办 编辑:佚名 点击/评论:3488
广安市广安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广安区“十三五”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综合示范区建设规划的决议
(2015年7月24日广安市广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广安市广安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批准广安区“十三五”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综合示范区建设规划的议案。
会议认为,该规划是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的,其指导思想明确,依据翔实可靠,目标具体可行,工作重点突出,符合广安区区情和广大群众期望。该规划的实施效益,必将进一步增强我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洪涝干旱灾害造成的损失,有利于改善农业综合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有利于促进农业继续增产、农民持续增收,进而确保全区粮食生产安全。会议决定批准广安区“十三五”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综合示范区建设规划。
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不断加大投入,精心组织实施,强化质量监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除与政策相悖或有新的情况变化可依法对规划及时进行调整外,不得随意变更规划,以确保总体规划目标如期实现。